如多繳了差餉及地租,怎樣才可取得退款?
差餉物業估價署多繳的款項會自動用作繳交下一期及/或以後季度的差餉及地租。假如你希望取回該筆款項,你須以書面方式,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出申請。
- 郵寄: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
- 傳真:
2152 0113 - 電郵: billing@rvd.gov.hk
申請時請提供以下資料及繳款證明:
- 帳目編號
- 物業地址
- 付款日期
- 已繳金額
- 申請人姓名
- 日間聯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繳款證明 (例如:網上銀行紀錄、銀行月結單、銀行存摺或於便利店付款的收據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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