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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正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的人士不幸逝世,其親友應如何申報或代為終止有關款項的發放?

社會福利署
如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單身人士、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的人士身故
  • 其監護人/受委人/親友應立即向有關的社會保障辦事處申報,以便社會福利署能及時停止發放有關款項。

 

如正領取綜援的家庭有成員身故
  • 其他成員應立即向負責其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申報,以便社署能對個案作出適當跟進或援助,及對援助金作出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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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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