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改動住宅單位/店舖內的間隔或更改用途(例如將浴室改成書房),須要有屋宇署的批准嗎?
屋宇署內容
所有改動及加建工程,包括結構牆、非結構牆、廚房及廁所/浴室的改動,均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以確保滿足樓宇荷載、消防安全及其他相關標準。如屬小型工程,例如指定的非結構牆的豎設或改動、排水管的改動,業主須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工程開始前及/或完工後通知屋宇署,無須事先獲得批准及同意。視乎工程的性質、規模及風險,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詳情請見 各級小型工程分類列表 和 簡化規定下進行各級工程的流程圖。
如業主對工程是否需要屋宇署審批有疑問,請向認可人士查詢 (參考名單),認可人士可就工程的設計、現有樓宇的狀況等問題作出詳細的考慮及提出專業的意見。如果所計劃的工程須要屋宇署審批,必須由認可人士代業主製定有關圖則並向屋宇署提交申請。 待圖則獲屋宇署批准並同意展開工程後,方可展開有關工程。
結構牆的改動及加建
如工程涉及建築物的結構,例如拆除或改動結構牆、樑、柱,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並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獲批准及同意後,方可由註冊承建商施工。
非結構牆的改動及加建
如工程涉及拆卸單位內的非結構牆,屬豁免審批工程,無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或同意,亦無須委任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
如工程涉及豎設或改動單位內的非結構牆,而該工程屬小型工程,須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工程展開前及/或完工後通知屋宇署,但無須事先獲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視乎有關小型工程的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工程須要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
廚房的改動及加建
拆除圍封廚房的牆/門,可能影響結構安全,亦可能在火警時令火勢蔓延至廚房外,危害逃生安全。任何人如欲改建廚房為開放式廚房,須先查閱其單位的批准圖則,了解廚房的牆及門是否結構牆及是否須具耐火效能。若業主欲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確保改動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消防安全的規定;若改建涉及樓宇結構、耐火結構或逃生途徑,業主須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委任認可人士(若涉及改動樓宇結構則須要同時委任註冊結構工程師)向屋宇署呈交圖則予以審批及同意展開工程後,方可進行有關工程 。
一般而言,如批准圖則上顯示圍封廚房的牆及門有耐火效能,相關的牆及門便不可拆除;如批准圖則上沒有顯示圍封廚房的牆及門須具耐火效能,相關的牆及門便可拆除,但廚房不可有位置和面積上的改變。如需改變廚房的位置或大小,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
廁所 / 浴室的改動及加建
「黑廁」
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廁所/浴室須設有窗戶作天然的照明與通風。但若設有符合規定的人工照明、機械通風及永久通風設施,可根據屋宇署發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APP-98,申請豁免。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後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就有關豁免申請提交文件輔證,並將所需資料顯示於建築圖則上,在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
排水管及防水層
相關排水管的改動工程亦必須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規定,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並在工程展開前及/或完工後通知屋宇署。此外,必須妥善鋪設防水層,以確保不會對下層單位構成滲水妨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