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差餉及/或地租後,會有收據嗎?
差餉物業估價署差餉物業估價署只會為經郵政局或便利店繳交差餉及/或地租的市民提供收據。
如繳納人以其他方法繳交差餉及/或地租,而需要索取繳款確認證明的話,可以要求索取《繳款記錄》。《繳款記錄》會顯示繳納人於過去 6 個月內最後一次的繳款記錄,確認書會印有帳目編號、物業地址、收款日期及所付的款額,但 不包括所付的款項是用來繳付哪一個季度的差餉及/或地租。如繳納人當日曾多次繳款,《繳款記錄》上則會列出當日所繳付的金額總和。
索取《繳款記錄》費用全免。繳納人可經以下方法索取《繳款記錄》:
- 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熱線
:2152 2152
請於選擇語言後,按 *>1 > 2 (選擇「查詢差餉及地租徵收通知書」,再選「索取繳款記錄」) - 以下列方法提出書面要求:
- 郵寄: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15 樓
- 傳真:
2152 0113 - 電郵: billing@rvd.gov.hk
- 於辦公時間內親身前往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櫃位索取: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15分至下午6時正
索取更多的繳款紀錄
如繳納人需要 6 個月或以前,或 6 個月內但不是最後一次繳款當日的繳費記錄,則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列明要求的資料,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出。索取詳細記錄需要收費,費用為每項物業每次 $540。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