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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是连续性合约 (「418」)?2026年1月18日起生效的新规定 (「468准则」)为何?

劳工处

在2026年1月18日前的雇佣期,雇员如连续受雇於同一雇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418」);他的雇佣合约便属连续性合约。

连续性合约的新规定於2026年1月18日起适用。在新规定下,每星期工时门槛降低至17小时,亦同时增加另㇐个以4星期的工时合计不少于68小时的准则。雇员如符合以下条件,他便属根据「连续性合约」受雇:
1.    雇员连续受雇於同一雇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7小时(例子1);
2.    雇员连续受雇於同一雇主4星期或以上,而他在该星期及之前3星期组成的4星期期间为该雇主工作不少于68小时(「468准则」)(例子2)

 

 

新规定适用后,雇员现时享有各项雇佣福利的资格维持不变,例如,雇员在紧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三个月,可享有假日薪酬,而雇员受雇每满12个月则可享有有薪年假

「连续性合约」新规定的其他资料:


如出现有关雇佣合约是否属於连续性合约的争论,雇主须负举证责任,证明该合约并非连续性合约。

这份文件并非法律文件。有关法例条文的诠释,仍以法例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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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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