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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申請2026「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及「綠置居及租置計劃重售項目」的申請者如何選樓?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2026「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及「重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回收單位」的自選單位程序首批為二人或以上家庭,暫訂於2026年9月開始;第二批為一人申請者,預計於2026年12月開始。上述兩個項目的選樓環節將安排於同日在九龍樂富橫頭磡南道3號房委會客務中心舉行,安排如下:

 

  • 於出席選樓當日,同時參加「特快計劃」及「重售項目」的申請者如決定選購綠置居單位/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他/她必須即時簽署「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26)的「自選單位程序」未能成功揀選單位通知書。
  • 申請者簽署該通知書後,居屋銷售小組會按申請者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安排申請者前往居屋銷售小組的選樓室登記及選購綠置居單位/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已經核實公屋申請資格的申請者在選樓後,一般須於當天簽訂買賣協議。
  • 當申請者於「特快計劃」或「重售項目」已揀選單位,另一個項目或計劃的申請資格會即時被取消。申請者即使已放棄「特快計劃」下所揀選的公屋單位或撤銷在「重售項目」下所揀選的單位的買賣協議,另一個項目或計劃的申請亦不能恢復。
  • 若「重售項目」中綠置居單位及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全部售罄,同時參加「特快計劃」及「重售項目」的申請者只會獲邀揀選公屋單位。房委會保留一切有關選購單位安排的權利。

 

  • 房屋署如何排列申請者揀選單位的先後次序,請按

  • 如缺席選樓是否會影響公屋申請進度,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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